红罗宾醒的很快。
我布置好现场回到三楼的这间库房,刚进门就看见他撑着地面坐起来,还甩了甩头,看向了我。
“塞拉菲娜?”红罗宾揉了揉脑袋,“你怎么进来了。”
他的称呼过于亲密了,我把那只驱散毒气但是没有消失的小肥啾往口袋里塞了塞,“我看见这里着火了,但是没人逃出来,所以进来看看。”
“哦——我一定是晕过去了。”他嘟囔着,扶着墙壁站起来,缓了好一会才看向四周,这间连同三层楼的库房屋顶破了个大口,绿色气体已经散尽,爆炸引起的火灾也被熄灭,只余下湿答答的屋子和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一群人,生死不明。
红罗宾踩了几下湿透的地面,特制的长靴和粘嗒嗒的地板接触发出不和谐的叽叽哒哒的怪声。他先确定了门口那根白色水管,才捡起自己的长棍,走过去一个个检查他们的鼻息,直到确定所有人都还活着,又从腰带里拿出绳子,把他们绑起来。
等待稻草人的是比以往更严格的阿卡姆看管生活,协助他绑架小孩的跟班也会在黑门监狱找到自己的位置。
我靠在墙上看着红罗宾活动着,觉得这人真的是超级大冤种,他还记得自己是被什么搞得这么惨吗?还在这里给他们处理伤口,要是我再慢一点,或者那瓶药没什么用,他现在已经提前去天堂报道了。
啧,不能看了,英雄的弟子和邪恶资本家的女儿之间根本没有共同语言,我光是站在这里,都觉得自己的罪恶感涌上来了。
“我在外面等你。”我丢下这句话,从供水厂的大门离开,徐徐的夜风拂面,白日的燥热已经完全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夜晚的清凉,门口的蝙蝠车已经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几辆警察和救护车。
我抬手拒绝了一个女警递给我的毯子,“我没受伤,里面红罗宾已经解决了。”
“谢谢韦恩小姐的提醒,那我先跟我的同伴进去了。如果您有感觉任何不适,可以去看随行的医生。”女警指了一下救护车的位置,就提着枪跟上了队伍。
我点点头,转身看见了戈登警长,他跟韦恩家也算是熟人,虽然我不怎么喜欢芭芭拉,不过戈登叔叔人还是很不错的。我走过来跟他打了个招呼。
“哦,是你——”戈登因为忙了一晚上有些疲惫,还是强打起精神,“孩子,你怎么在这里?”
我耸耸肩,“被疯帽匠抓住了。”
“那些疯子……1个不够,还要抓2个,”戈登也想到我的金发,还有点唏嘘,“人没事就好,你的同学怎么样了?”
“凯亚没事,她已经回家了,如果你需要叫她去做笔录,我有她的号码。”
“让她先休息一晚上吧,明天我会派人联系她的家人的。”戈登警官拍拍我的肩膀,“先去休息一会,等下我送你回家。”
“没关系,我可以自己回——”我想起我自己手机和空瘪的钱包,立马道谢,“那就麻烦您了。”
这里的事情一时半会结束不了,我走向救护车打算借一个床位躺着,就看见几个医生和护士把门口昏倒的几个大汉往车上送,嘴里还吐槽着是蝙蝠义警下手还是这么不知轻重,好几个骨折的。
“……”我心虚地拐了个弯,随便在附近找了一块石头坐下。
口袋的小鸟不安分地动了动,我伸手把这只小肥啾掏出来,反正它看起来跟一般的鸟儿一模一样,应该不会被发现,就随它到处跑了。
第一次出现在人世间的小鸟欢乐极了,一会跳到树上好奇去啄嫩叶子,歪歪小脑袋,翘翘长尾巴,一会钻到草丛里去追蹦蹦跳跳的虫子,一会又飞到我的头上抓我的头发,小小的身体里发出啾啾啾的声音。
“……”有点可爱。
我对小动物有点苦手,主要还是家里的动物太多了,猫猫狗狗,还有奶牛,小马,都是达米安的,这些宠物也随了达米安的性格,对我爱搭不理,连摸一下都不给,看见阿福和布鲁斯倒是热情地很,一股脑就冲过去抱住他们的腿求蹭求抱。曾经我很羡慕,不过达米安只会在我被动物拒绝的时候冷嘲热讽,说他的蝙蝠狗是不会搭理你这种弱者,你还是省点心吧。
这话说的真气人,还有他取名的品味真是逊毙了。
阿福带过我去宠物店挑选一只属于我自己的宠物,但那些小动物看着我就叫个不停,还瑟瑟发抖。我才意识到,养宠物这种事还是需要看人。
现在想想那些动物离我这么远,可能是因为怕火。
这样就怪不了毛茸茸了,他们长这么多毛,肯定不愿意被火碰到。
——
我的肚子咕咕咕叫起来。
唉,饿了。今天,也可能是昨天,排骨汤没喝着,希望捡到排骨的小孩不要辜负我的心意,疯帽匠买的蛋糕也没吃,从他买裙子的品味来说,那蛋糕味道也可能一般般还可能加了料,没吃是好事;凯亚家留我吃晚饭我也拒绝了,人家刚找回孩子正是担心的时候,等去学校我一定要薇薇安请我去唐人街吃火锅——火锅2个人吃不太热闹,把劳拉,亚当,还有巴顿他们都叫上吧。
到时候可以叫4盘牛肉,4盘羊肉,还有牛肚,藕夹,香菇,豆腐,鸭肠……煮熟发白的肉片带着汤汁,在调料盘里一滚放进嘴里。
我的肚子叫得更欢了。
在外面撒欢的小肥啾也飞回来站在我的肚子上,好奇地啄啄我的衣服,发现声音没停下,又奇怪地歪脑袋看我,又飞走了,等它回来,它再次停在我的肚子上,放下一支蓝色小花。
“这是给我的?”
“啾啾啾。”
可爱!
我那颗死掉的怜爱之心瞬间复活,伸手抓住小鸟放在我的脖子里,蹭了蹭它暖呼呼的羽毛。蹭了没一会,小肥啾就用翅膀拍我的脸飞走了。
好吧,看你这么可爱,我就不计较你嫌弃我还打我的事了。
我心情颇好地捏着那朵小花,好像肚子都不饿了。
深蓝色的小花有指头那么大,层层叠叠的花瓣互相交叠,微微外翘,花蕊是金色的,带了几颗黑点,我捏着花茎转了转,花瓣就像是我以前看的舞台剧里舞女的裙子,摇曳生姿。
这一幕的场景过于熟悉,我的心里泛起一种奇异的感觉,脱口而出,“这是什么花?”
——“你明明见过的。”
虚幻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。
我猛地坐起来,梵希花?怎么会呢?
这种花明明只在魔法大陆的黑暗神殿附近生长,是里维第一次见面他逗我玩送的花,我后面查过这朵花,那个世界的书籍很稀有,只有贵族和可以学习魔法的魔法师才有资格拥有,但还是有一些记载通过口耳相传在民间流传。
一个好心的大姐告诉我这么一个故事,在几百年前,斯兰王国的国王和王后为了庆祝小公主梵希的诞生,命令所有的宫廷魔法师用魔法培育出一种独一无二的花,梵希花应运而生,那独特的蓝让在场的所有凡花为之失色。但实际上,这种花是当时伪装成魔法师的黑暗神创造的,它只能在黑暗魔力的滋养下盛开。
后面斯兰王国在梵希公主的领导下信奉黑暗神为唯一神,斯兰王国也在黑暗神庇护下不断往外扩张走向繁荣,梵希花也因为只在黑暗教堂附近盛开的特性成为黑暗神的象征。
我还跟里维吐槽,他是多无聊才跑去斯兰王国当魔法师逗小女孩。
我召回小鸟,举着这朵花问他,严肃地问:“你从哪里摘的?”
小肥啾歪歪脑袋,张开翅膀往河堤那儿飞,由火焰做成的身体在黑暗里微微发光,轻易地穿透夜色里的浓雾,落在了台阶上,一簇蓝色的花就生长在台阶边。
而我彻底失了声,傻傻地看着小肥啾后面如同怪物一样矗立的巨大建筑,黑色的尖塔高耸,横空而出的飞扶壁和彩色玫瑰花窗诡异而绚烂,一栋实实在在的哥特式黑暗教堂就这么无比真实地落在了河对岸,让我一阵头晕目眩。
所以这才是里维说的,一座黑暗教堂,虽然他说过在任何黑暗的地方靠近树木河流,黑暗信徒都能找到黑暗教堂,但是我从没想过会在哥谭能看见一个。他发展信徒都发展到我的世界了。
那我前几天辛辛苦苦在哥谭到处找诡异魔法生物干什么。
“白忙活了!”
我默默坐回石头上消化现实,开始思索里维要我做什么,总不能让我去黑暗教堂当黑暗神的神父吧,这是可以的吗?
——“之后你不管遇到什么,都不要太惊讶,必要可以用我给你的力量。”
好像真的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