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这个答案确实直白地没错。凯撒确实有钱有权,这个世界上的女生只分为喜欢他的和不认识他的,还有一部分喜欢楚子航。她属于不认识他的。
她拧开了桃子果汁。不好喝,基本上全是香精的味道。和她平时在芝加哥喝的东西天差地别。
“之前追你的人肯定也不少吧……”
路明非没说完,因为陈墨瞳狠狠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,然后很长一段时间两个人都没说话。
“你凯撒哥不喜欢我。”
她准备尝一尝那根做成刺猬样子的棒棒糖。拨开糖纸,蓝色的透明糖果在八月的空气中闪光。会好吃吗?她在心里问自己。她把车停在路边,陪路明非在江边吃东西。陈墨瞳不是很饿,但就是有点期待这颗糖的味道。
路明非从年糕盒上抬起头的时候,她已经把糖扔进嘴里了。
“那他为什么会成为你的未婚夫。”
“因为我长得像他的未婚妻。”她说,糖开始在她的嘴里融化,是蓝莓味的,“懂?”
凯撒喜欢谁是个不难猜的秘密。他有过很多感兴趣的人,有欧洲财阀的女儿,有好莱坞的知名演员,有和他仅有一面之缘的在佛罗伦萨卖花的女孩。他像在读书,读完一本结束,然后再换一本。加图索家的书房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图书馆,这一点他和他的老爹有点像。
现在他也把她快读完了,只是他没有把她封存起来。只是告诉下人要好好打理,接下来放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。
然后他准备读顾美玉,那本书薄薄的,感觉在一个小时内就能读完。凯撒兴致勃勃地准备翻开,充当他在征服路上的一个消遣。
他翻开第一页,发现什么都没有写。然后再翻,每一页都是这样。
她把嘴里的糖咬碎。顾美玉是一只刺猬,别说是她和凯撒,哪怕是楚子航,稍有不慎,也容易扎伤手。但是又很简单,有的时候只需要路明非的一根小布丁,她就把她的刺都藏起来,问他放学要不要一起打游戏,输了她请客。
“走吧,既然成为了我的小弟,我就给你置办两身行头。”
陈墨瞳又重新戴上了凯撒的墨镜,像是那种TVB里顶天立地的大姐头,在她是手下干活从不会吃亏。
“诺诺姐你说我露怯咋办啊……”
路明非把空盒子扔到垃圾桶里,快步追上她。
这个问题一年前就有人问过了,给出了一个算不上是标准答案的答案。
“那你可以一年四季穿校服,像你美玉姐一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