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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五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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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。

学费。房租。心理医生。营养费。

那个周老师呢。

五天之后就放出来了。

听说还去学校闹。说自己是被冤枉的。要求恢复名誉。要求恢复工作。

学校最后给了个"调离教学岗位"的处分。

调到后勤去了。

还在学校里。

还能见到学生。

工资照发。

李梅知道的时候。正在给雨桐熬药。

中药。调理睡眠的。

雨桐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。半夜惊醒。哭着说"别碰我"。

李梅手里的药勺"当啷"一声掉在灶台上。

她扶着灶台。

喘不过气。

凭什么。

凭什么他只拘留五天。

凭什么他还能在学校待着。

凭什么她女儿要转学、要搬家、要看心理医生、要做噩梦。

而他。

只是换了个岗位。

工资照拿。

日子照过。

凭什么。

— — —

李梅去找过学校。

找过教育局。

找过妇联。

找过律师。

律师说:"这种情况,民事诉讼赔偿不会太多。几万块钱吧。而且打官司时间很长,孩子还要反复做笔录、出庭作证。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。"

李梅问:"那他呢?他就只拘留五天?"

律师叹了口气。

"目前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。"他说,"猥亵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一般就是行政拘留五日左右。除非有证据证明情节严重,或者有多次作案,或者是公共场所当众猥亵,才能升格。"

"那什么叫严重后果?"李梅问,"孩子得了抑郁症算不算?孩子不敢上学算不算?孩子每天做噩梦算不算?"

律师看着她。

眼神很复杂。

"李女士,"他说,"我理解您的感受。但是法律上的'严重后果',需要更明确的证据。比如轻伤以上,或者造成精神失常、自杀未遂之类的……"

"所以非要等到孩子疯了、死了,才算严重吗?"李梅的声音很平静。但是眼睛是红的,"非要等到出了人命,才算事吗。"

律师没说话。

等于默认了。

李梅站起来。

走了。

外面风很大。

吹得她头发乱了。

她也没心思捋。

她走在大街上。

看着人来人往。

每个人都在好好过日子。

上班的。接孩子的。逛街的。说笑的。

只有她的世界塌了。

只有她的女儿。

十三岁。

花一样的年纪。

被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师。

五天就打发了。

五天。

什么概念。

比黄金周假期还短。

比学生期中考试的时间还短。

比一个普通的感冒好得还快。

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安全感。

一个母亲的天。

就值五天。

李梅走着走着。

忽然笑了一声。

笑得特别难听。

旁边的路人看了她一眼。赶紧绕着走了。

李薇……不,李梅。

李梅笑着笑着。

眼泪就下来了。

她想起了她妈以前跟她说的。

"女孩子家。要保护好自己。"

"穿衣服不要太暴露。"

"不要一个人出门。"

"不要跟男的单独待在一个屋子里。"

所有人都在教女孩子怎么保护自己。

没有人教男人。

不要去碰十三岁的女学生。

没有人。

学校没有。家里没有。法律也没有。

五天的拘留。

跟挠痒痒似的。

他疼都不疼一下。

尊重女性。

有那么难吗。

就那么难吗。

— — —

半年后。

雨桐好了一点。

新学校没有人知道那件事。她交了一个新朋友。是个很开朗的女生。每天跟她一起上下学。

噩梦还是会做。但是少了。

也不那么怕男老师了。

但是她再也不穿裙子了。

以前她最喜欢穿裙子。公主裙、百褶裙、连衣裙。一柜子都是。

现在只穿裤子。长裤。运动裤。牛仔裤。

越长越好。

李梅没说什么。

她把那些裙子都收起来了。收在了衣柜最上面。

等她想穿的时候再拿出来。

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。

有一天晚上。李梅在厨房洗碗。

雨桐在客厅写作业。

忽然雨桐说:"妈。"

"嗯?"李梅回头。

"你说。"雨桐咬着笔,"他现在……在干嘛呢。"

李梅的手顿了一下。

她知道雨桐说的是谁。

"不知道。"李梅说,"别想他了。啊?"

"哦。"雨桐低下头。继续写作业。

过了一会儿。

她又说:

"妈。你说他会不会再去摸别的女生啊。"

李梅的手攥紧了。

洗碗布被她攥得死死的。

水顺着胳膊流下来。流进袖子里。

凉的。

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她不知道。

也许会。

也许不会。

但是她知道。

五天的拘留。

挡不住什么。

也警告不了什么。

一个五十五岁的男人。

用五天的自由。

换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安全感。

太划算了。

划算到。

他说不定还会再来一次。

李梅站在厨房里。

水龙头开着。

水哗哗地流。

她没关。

就那么站着。

站了很久。

— — —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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