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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写书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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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人敢碰这个案子。

谁敢跟"上面"对着干。

郑毓秀接了。

她直接闯到扣押的地方。

拍着桌子问负责人。

"杨杏佛为什么不能放?"

负责人说:"上面的意思。"

"证据呢?"郑毓秀问,"我问你证据呢?"

负责人支支吾吾:"这……这……"

"没有证据。"郑毓秀说,"给我放人。出了任何问题。我负责。"

负责人看着她。脸一阵红一阵白。

"郑律师,"他说,"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。这可是政治犯。你担得起吗。"

"我说了。我负责。"郑毓秀的声音很稳,"今天。人我必须带走。谁敢拦。我就告到南京去。我倒要看看。是哪个'上面'。敢凌驾于法律之上。"

最后。杨杏佛放了。

那天晚上。上司找到郑毓秀。

跟她说:

"杨杏佛的事我听说了。从今天起。这里的案子。你来办。"

顿了顿。他又补了一句。

"不过下面有人不服。觉得一个女人。坐不住这个位置。"

郑毓秀笑了一下。

她说:

"不用先扶。我看结果。"

后来的结果。所有人都看到了。

她办的案子。件件清楚。桩桩明白。

比之前的男主管。办得只好比她好。不比她差。

那些不服的人。慢慢的。也服了。

因为结果摆在那里。

你行。你就上。

不管你是男的女的。

再后来。她参与立法。

民法典修订。她是委员会里唯一的女性。

老遗老们拍桌子骂她。

"女人也配写法律!"

"几千年的规矩。你也敢改!"

"女儿凭什么分家产?儿子才是继承人!"

"婚事当然父母做主!"

"连纳妾你也要改?凭什么婚姻只认一夫一妻?"

郑毓秀坐在那里。听着。

等他们骂完了。

她才慢慢开口。

她说:

"规矩轮不到女人写。却要女人守?是这个意思吗。"

老遗老们愣住了。

她又说:

"几千年的规矩。就一定对吗。不对的规矩。一天都嫌多。"

她一条一条改。

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。

婚姻自由。父母不能包办。

一夫一妻制。不许纳妾。

女性有受教育权。有工作权。有和男性同等的公民权利。

每一条。都有人反对。

每一条。她都据理力争。

吵过。骂过。拍过桌子。

也被人骂过"妖妇""不守妇道""大逆不道"。

她都不在乎。

改一条是一条。

进一步算一步。

最后。新规通过了。

正式公布那天。郑毓秀站在窗口。

看着下面的大街。人来人往。

有女学生。有女工。有女老师。有抱着孩子的母亲。

她们不知道。

今天以后。她们的命运。不一样了。

她们可以自己选丈夫。

可以自己分家产。

可以不用跟别的女人共侍一夫。

可以上学。可以工作。可以当律师。

可以做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。

这些。是有人一条一条争来的。

郑毓秀从桌上拿起一支钢笔。

钢笔是金的。沉甸甸的。

她翻开一份文件。在落款处。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郑毓秀。

三个字。

很有力。

像她这个人一样。

她想起十六岁那年。

那个退了婚、连夜逃到广州的小姑娘。

那时候她只是不想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。

没想到。几十年后。

她改了整个国家的规矩。

窗外阳光很好。

照在她的钢笔上。反了一下光。

像一把剑。

也像一支笔。

以前。规矩是男人写的。

现在。

也有女人的一支笔了。

这支笔。会写出新的规矩。

会写出更多的可能。

会让以后的女孩子。不用再像她当年那样。一扇一扇地撬门。

她们可以大大方方地。从正门走进去。

因为路。已经有人走过了。

门。已经被人撬开了。

书。也该有人重写了。

郑毓秀放下笔。

看着窗外的阳光。

笑了一下。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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