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大概是云昕第一次听到这样淡然却又极具分量的话。
可这句话,恰恰道尽了黎宝拉和温加缪的生活态度。温加缪并不赞同黎宝拉出门的决定,但他不问、不疑、不否。他知道——无论她走向哪里,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身边。而他,也会陪着她,千千万万次、千千万万天。
留学混子、不学无术、只有一把子力气的云少爷:??
他在心里叫苦不迭。等回了家,他非要好好说道说道这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可。这辈子,他还没过过这样有苦说不出的日子。但眼下,只能发挥他精湛的演技和不屈的精神。
“你……”他忽然露出奇怪的表情,“你说得好有道理。”
又哭又笑的,像个傻子。
车停在商业街,街上分丧尸三三两两,商铺里情况不明。
温加缪选择这里的原因很简单,宝拉会喜欢。
天真的云昕还满心希冀,以为黎宝拉要带他去基地。他压根没想过,黎宝拉只是想出门逛街,顺便捎他当苦力。
苦力云昕被派去街边的便利店收集物资。
这条街丧尸不多,他戴着冬帽,缩着脖子,做贼似的跑过去。
根据能量守恒定律,尸不多,意味着人多。不然,好好的丧尸都哪儿了?
再按照吸引力法则,食物多的地方人多,人多的地方,丧尸只会更多。
想到这,黎宝拉叹了口气。就算成为了丧尸,也得为食物奔走。人类这奔波的一生啊——
下一秒,她走进一间无人问津的珠宝店。
珠光璀璨,她笑容比柜台里的钻石还亮。她抬手,示意保镖清场,然后悠闲地逛了起来。
末世前,这些珠宝店的服务员盯顾客,盯得比看眼珠子还紧。那时候她就想,要有一家自助珠宝店该多好。
果然,人只要活得久,什么都能见着。她趴在柜台上,放在身侧的拳头握紧,下决心锻炼身体苟到最后。
她在心里暗暗发誓:宝拉!你可以的!你一向都是第一名!
柜台里满当当。
末世来得突然,钱一下就不值钱了,珠宝也是。满大街打劫的人,目标全在食物和水,奶娃娃爱吃的果冻也不放过。
想起离她而去的果冻,她有些难过,但很快被金链子、翡翠镯子、钻石戒指吸引了。
“温加缪,这个柜子——”她指着玻璃柜,回头喊。
没回应。
她扭头看,温加缪正站在店门口。店外,两只丧尸闻风而至。
“你先挑。”他温柔地说。
如果不是手里还提着刀,真是公子温如玉。
黎宝拉“哦”了声,从口袋里摸出折叠刀,对着柜台比划,敲了敲,没碎。又敲,还是没碎。
她鼓起腮帮子,拿出吃奶的劲敲,这下裂了。
她挑出想要的,戴在手上,戴不下就收进包里,主打一个来都来了,不要白不要。
最后拿起计算器,做起小学鸡数学题。
唔,店员不在,但优惠还是要有。她自顾自打了八五折,计算器哗啦啦响。最后她拿出银行卡,寻找POS机。
POS呢?哪里哪里?
“这里。”
她随着声音转向身侧,就看见温加缪托着POS机,姿态温顺,垂着眼。这么乖,好想欺负啊。
但好学生宝拉做事要师出有名呀,她又纠结起来。男人保持动作,耐心等她回神。
黎宝拉突然发难:“难道你不想为婚礼做些准备吗?你不想给我一个惊艳世人的婚礼?”
说完,又补刀:“你好像还没求婚?”
黎宝拉志气满满地看着温加缪。
她要看他露出难过的表情,三份难过、七分惶恐?她很好奇这样成分的表现。
又想起云闪闪说过:要抓准时机,把男人拿捏在手心。她实践得这么好,她一定会夸她是个好学生。
黎宝拉的思绪已经飞远,手指忽然一凉,将她抓回来。她迷惑地抬手,发现无名指上挂着一枚戒指,很漂亮的戒指。
银质的,镶着一颗浑圆的粉钻,阳光下打着火彩。
“温太太,喜欢吗?”他的唇贴上她的手指。
温热的唇摩梭冰冷的钻石,像是要用体温温暖它。发现无果后,移到指节,膜拜着攀岩白玉般的肌肤,路过黄金臂钏,来到耳垂,那里有一颗圆润的东珠。
他唇畔的弧度变大,笑意溢出来,“宝拉,我已经准备好了我们的婚礼,我们回家吧。”
回到他们的家,他准备将她关起来的家。
他没有准备浪漫的求婚仪式,但他准备将他的所有献给她——
他的爱人。
黎宝拉脑子顿住。云闪闪说,求婚要有仪式感,男人单膝下跪,拿出鲜花和戒指,深情款款请求女人答应嫁给他。
她想了想,决定自己还是下一次再当好学生,因为她拒绝不了这样的温加缪。
她摸了摸他的脸颊,看着他漂亮的眼睛里漂亮的自己。
她小声答应了求婚,大声拒绝了他的建议。